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01年后竣工房可贷八成
2006年03月02日08:51 作者:陈韶旭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昨天起微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凡是2001年后(含)竣工的二手房,也能享受贷款八成,最长年限30年。
此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政策为一手新房可贷八成,二手房则最高只能七成。据了解,此次政策是根据本市目前二手住房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而修改的。2005年本市的二手房交易面积为1971.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了27.7%。
市公积金中心还规定,直接通过前台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政策的次新房就能视同一手新房进行受理。而前台审核的操作规范是根据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二手房的产证中“房屋竣工栏”中的房屋竣工年限作为贷款条件核定依据,公积金中心将预留产证复印件。若产证无显示房屋竣工年限,则由借款申请人提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信息服务系统下载或查询打印能证明房屋实际竣工年限的材料,证明材料也要预留备案。另外,除上述成数和年限条件放宽外,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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