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工业用地将补充到土地招拍挂范围

2007年09月25日13:32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丁蕊

  记者昨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修订草案)》已经过部务会议审核并原则通过,该规定经进一步修改后,将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施行。在新版规定中,将工业用地补充到土地招拍挂范围。

  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在这次的修订草案中,也明确将工业用地列入土地招拍挂范围内。

  去年,国土资源部首次明确了六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的出让国有土地范围,今年3月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土地招标拍卖挂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同时,鉴于《物权法》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分别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修订草案也添加了此项内容。修订草案中还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一表述一律改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外,为进一步明确土地调查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国土资源部还起草了《土地调查条例(送审稿)》,其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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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磊)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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