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新政有奇招:先把房子“卖”给妻子再买

2007年09月29日10:31  来源: 新快报    作者:黄颖

  房贷新政甫一出台,各大银行的实施细则仍在研究当中,精明的广州市民就开始“见招拆招”,纷纷研究如何应对新政。

  先把房子“卖”给妻子再买房

  昨日刚知道该政策消息的何先生大呼不值。原来,五年前何先生和女友联名购买一套两房单位,现在两人已经结婚生子,希望换一套大房子,接父母过来一起居住。可因为是联名房贷的,等于两人都已经购房了,现在买房不仅首付提高至四成,贷款利率也比原来高了25%。他说:“如果以前购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多买一套房也不会受影响,真是不值。”

  于是,何先生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我先把房子一半产权卖给妻子,因为过了5年期限,买卖房屋税费不高。这样子我再用自己的名字购买一套大房子,就不受政策影响了。不仅不用首付四成房款,优惠购房利率也会让我省不少钱。”

  结婚后再买房,买房只写一人名

  看到了新政策内容,打算买房结婚的小琳笑着说:“按照这规定,看来以后买房也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这样以后再买第二套房就不会受政策限制。”但她也表示,结婚前与男友一起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谁也有点不放心,看来还是首先注册结婚再以一个人的名义买房大家才有保证。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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