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委:中介代收房租申请门槛提高

2007年11月22日10:12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刘扬

  记者昨天(11月21日)从北京市建委获悉,今后房地产经纪公司要想开办代收房屋租金业务的房屋租赁代理,不仅需要缴纳60万元的保证金,还必须有三年从业经验,而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11月13日,深圳中天置业评估有限公司总裁蒋飞涉嫌卷款逃跑,爆发出今年以来中介行业最为轰动、影响最为恶劣的违规事件,这一事件不仅使中天置业公司大量客户资金受损,而且该公司的140余家门店被迫关闭,2000余员工受到牵连,这个事件再次给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管敲响了警钟。[相关新闻:深圳一知名房产中介公司总裁失踪 公司亏空1.7亿]

  据了解,由于可以为房东代收租金,房屋租赁代理一直是个“敏感地带”。市建委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市建委职能部门工作的调整,已将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管理工作委托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负责。今后新申请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门槛”比以前提高了,除了要有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交纳租赁代理60万元保证金,还必须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有健全的房地产经纪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同时经营行为规范、无不良行为被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

  “房地产经纪机构与银行签订租金代收、代付委托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协议及保证金交存证明送交北京房地产中介协会进行信息发布,方便市民监督查询。”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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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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