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查房产中介挪用客户房款

2008年02月01日09:48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叶国靖


  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通知要求,在买卖代理业务中不得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房屋买卖交易当事人的交易款,应当采取在银行设立经纪机构保证金账户、客户存折监管账户或其他形式的监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创辉租售一夜崩塌”震动浙江。本周,杭州多位中介行高管均向《第一财经日报》证实,浙江省建设厅已发布通知,要求省内各地进一步加快推行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完善已经实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款收付监管制度。

  据悉,在浙江省建设厅的牵头下,浙江省内目前正在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是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意在杜绝中天置业、创辉租售等类似事件的发生。” 杭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副会长、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执行总裁郑瑛在电话里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前几天,我们已经接到了杭州市房协根据省建设厅有关精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郑瑛表示。

  利剑出鞘

  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快推行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完善已经实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款收付监管制度。在买卖代理业务中不得直接收取或变相收取房屋买卖交易当事人的交易款,应当采取在银行设立经纪机构保证金账户、客户存折监管账户或其他形式的监管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挪用。

  据悉,浙江各地正在加快建设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网,构建透明和公平的房地产交易信息平台,开通房地产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

  浙江一家知名中介行的管理层人士称,省建设厅特地发布紧急通知的一个重要背景是,行业内潜伏的深层“病因”——以往的一些二手房交易中,杭州部分中介方未对购房者的房款实行专款专用,出现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各种理由挪用房款的现象。

  杭州一家名为“亚泰”的房产经纪公司,2005年就曾发生过老板从银行监管账户卷走200多万元的不良事件。

  “随着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逐渐发力,春节前后又进入了传统的销售淡季,楼市前景不明,成交低迷。” 杭州易居臣信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强龙说。

  据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房产信息网二手房数据显示,比较今年1月中上旬相对稳定的40余套日成交量,杭州二手房买卖近日成交量并未同步放大,仅以1月21日为例,日成交套数仅为31套,下滑态势明显。

  周强龙表示,在这样的市场背景下,不少中介行都面临“瘦身关店”的现实,盲目地“流血开店”是没有意义的,部分中介行被淘汰出局。与此同时,个别动用过购房者房款的公司将面临“生死之劫”。

  浙江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品牌管理总监王慧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今年春节之前,杭州掀起了一个新房供应高峰,但对于淡季的巨量放盘,买房人并不埋单。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方面不少中介行的单店业绩不过关,另一方面是之前一些中介大规模扩店带来的巨大成本压力,这样势必会造成现金流紧张。一旦楼市长期处于低迷行情,就很容易出现危机。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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