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价房条例公示:市场反应不一 众口难调

2008年02月22日12:17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肖宾

  2月18日,北京市建委在北京建设网上公示了《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按照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购买标准定在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

  条例出台后,市场各界反应不一,众口难调。

  供应对象中等收入家庭

  按照公示的规定,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3人及以下家庭购买标准定在年收入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

  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这三类家庭可优先购买。

  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5年后可上市,但需交纳35%的收益金。据了解,此次公示时间为2008年2月18日至2008年2月29日。

  限价房将要求北京户口

  在此次《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公示之前,市场方面有传言说,来京创业的白领、一线高端的科研人员、企事业创业人员、一些资深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中高收入者都将纳入两限房购买者范畴。

  在此次公示内容中则规定,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外界对此解读为,限价商品住房将要求北京户口。

  随后有媒体报道,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两限房虽然要求北京市户口,但对符合首都产业结构的人才、北京市吸引的人才,包括为中央服务的人才,可临时调剂供应。同时,持绿卡的人员享受北京市民待遇,也可按照相关要求申请购买限价房。

  有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制订该办法的时候,针对户口限制问题,一直有种种意见,但考虑到限价房的保障性质,还是设置了户口门槛。目前,北京市已经设立了绿卡制度,外地在京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绿卡制度来得到限价房保障。

  保障性住房供应加大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日前发布的信息显示,2008年北京将新开工两限房4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廉租房50万平方米,这三种政策性住房合计供应面积800万平方米,比2007年多出270万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在西三旗、丰台区花乡造甲村、石景山区金顶街、清河小营、红狮涂料厂、常营(分为A、B、C三个组团)、通州半壁店均有两限房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限价房的大量建设、上市,是否会对市场造成一定的影响呢?有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影响肯定会有,但具体影响程度还要看具体政策的实施力度。

  有地产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果说没有任何影响,那是自欺欺人,该公司现在在拿地的时候,如果做住宅产品的话,一般都会回避限价房周边的地块。这是因为目前市场方向不明,如果拿地成本太高,周边又受限价房价格影响的话,公司面临的风险太大。

  还有大型房地产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从市场整体衡量,限价房的门槛较高,目前建设的限价房项目,有的对购房人士非常有吸引力,有的地段也过于偏远,项目最终的销售情况还是要看公司全面运作的,该公司的项目多偏于高端,限价房的大量上市,并不会造成太大压力。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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