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促各地发布未来住房建设规划

2008年02月29日09:01  来源: 新京报    作者:吴海花
  2008-2012年规划6月底前上报,保障性住房成重点内容

  本报讯 昨日,建设部发出《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再次督促各地政府在3月底前上报2009年度住房建设规划;6月底前上报“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指导意见”对各地编制2009年及未来4年的住房建设规划工作做出了详细安排,重点强调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应作为各地编制住房建设规划的重点。

  建设部在“指导意见”中要求,各地政府要把住房保障计划作为编制中期住房建设规划的重点内容,在住房建设规划中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方式、建设资金等问题。在各地政府上报的“2008年住房建设规划”中,各地对住房保障建设倾斜力度不一。虽然各地都提出加大住房保障建设的口号,但在资金和土地供应落实上,仍可看出差距。

  据悉,截止到2月初,各地政府才陆续完成“2008年度住房建设规划”。随后,建设部以刻不容缓的态度督促各地继续制定和上报中期住房建设规划,凸显了建设部对目前房地产调控的严格要求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落实。“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应占70%以上”是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中比较难落实的一条,因为要涉及住房习惯的改变和各地实际经济情况,很多地方政府在执行这一政策的时候有一些打折扣。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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