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海:小产权房应该合法化 但不一定商品化
作者:姝葶对闲置房产征税短期很难实施
和讯网:我记得您去年曾提过的一个提案,对闲置房地产征税,最后有没有得到回复?
郭松海:物业税这块,国家税率讲最近两年不可能实行高物业税,但有的部门希望尽快实施,各个部门的看法不一样,观点也不一样。我个人看法,物业税基础性的工作还没有到位,首先房屋住宅补偿工作还没有完结,住房补偿,就是一家人是一个人算还是夫妻两个算,还是加上孩子算,一家人到底几个房子,现在这个基础性的资料还不健全,不完整,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何况我们还有很多单位的房改房,没有房产证长期居住的,有大量的房子还存在。
还有现在大量的城乡结合部的小产权房,一个人有几套房子,很多人都说不清楚的。大量的基础性工作现在没有做好。两套房、三套房按人口、按面积征收物业税很难,有很多工作要去做,基础性的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做扎实,住房补偿工作应该尽快地、详细地加速这方面工作,把这个做起来。住房档案要形成。一个家里有几套房子,分别在几个城市这个也不太明确。所以,我们现在抑制投机行为。
和讯网:去年您的提案里还有一个得到了广大民众的支持,就是关于房地产腐败的问题。今年您在这方面有没有提案?比如说限价房你认为会不会滋生房地产腐败?
郭松海:我们不能因为少量的寻租行为,腐败问题而不同意政策。政策的正面效应要远远大于负面效益。少数量的寻租活动,让高收入者买限价房,这个个别现象是不好避免的。发达国家打腐败行为也打不完,不能因为政策有负面效应我们就不制定这个政策。当然我们可以通过社会监督,有关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主管部门的监督,尽量把这一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
房地产职能部门权力交叉重叠现象较为严重
和讯网:记得您刚才还提到建设部门、工商部门、税收部门的协调,这些部门之间协调起来成本很高,这也牵涉到目前的一个热点问题,就是大部制改革,您如何看待房地产领域的大部制?
郭松海:政策的制定者、政策的执行者和政策的监督应该是分开的,我们现在职能相互交叉、重叠,使得我们对市场的监管力度不够,这三个职能部门我提出一个监督部门。国务院成立了土地监察委员会,在全国几个大城市,跨地域进行土地监察。土地监察和房屋监察不能分离,因为土地和房屋是有机整体,光土地转让、出让以后搞开发,这两个是有机的结合。后续的部分才是搞房地产开发,这个不解决,单纯注意土地是错误的。
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是决定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应独立行使的政策制定、政策执行、监督的三部分职能相互交叉或者混为一体,行政上存在着多头管理,部门职责不清;部门利益不一,导致政策难以贯彻执行;而作为重要管理者的地方政府,往往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公共利益;行政权力的不当介入与权力寻租,制约了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效率和效果,以致出现“中央热、地方冷”,“上不推、下不动”的尴尬局面。因此,只有从监管体制上进行创新,才能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切实有效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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