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376名业主共同维权 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
2008年03月04日15:25
来源: 新华网
作者:吴华国
作者:吴华国
新华网南昌3月4日电 “3·15”前夕,江西省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公开了一批“维权成功案例”,其中南昌市376名业主投诉一楼盘开发商违约,南昌市消协经多方努力,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
据介绍,2007年8月28日,南昌市民谢某代表购买了某楼盘的376名业主向市消协投诉:自2006年5月起,他们相继购买了这一楼盘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对商品房的交房时间、门窗等配件设备标准都进行了明确约定。
然而,在2007年6月准备收房时,业主们却发现房子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本应在2007年6月18日交房,可开发商在当年7月5日才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造成交房日期延期17天;二是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为业主安装高级子母防盗门和高级彩铝窗,可开发商实际安装的并不是合同约定的门窗。
根据这一集体投诉,南昌市消协展开了相关调查,认为所投诉的问题基本属实。在此基础上,南昌市消协多次召集消费者和开发商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开发商以免除煤气初装费及免除物管费等形式补偿每户业主3000余元,为消费者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
据介绍,2007年8月28日,南昌市民谢某代表购买了某楼盘的376名业主向市消协投诉:自2006年5月起,他们相继购买了这一楼盘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对商品房的交房时间、门窗等配件设备标准都进行了明确约定。
然而,在2007年6月准备收房时,业主们却发现房子出现了诸多问题:一是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本应在2007年6月18日交房,可开发商在当年7月5日才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造成交房日期延期17天;二是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应为业主安装高级子母防盗门和高级彩铝窗,可开发商实际安装的并不是合同约定的门窗。
根据这一集体投诉,南昌市消协展开了相关调查,认为所投诉的问题基本属实。在此基础上,南昌市消协多次召集消费者和开发商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开发商以免除煤气初装费及免除物管费等形式补偿每户业主3000余元,为消费者累计挽回经济损失140万元。
(责任编辑:张磊)
热点
商讯
相关新闻/评论
进入业主维权吧
- 11/05 11:59业主维权轰走保安 业主强行收回金色假日酒店
- 07/24 08:41支持业主维权被开发商指勒索 政协委员索赔3万
- 07/18 12:20广东5名业主维权遭起诉 房产商天价索赔3000万
- 10/10 08:48北京成立首个业主维权公司 投入4500回报40万
- 07/26 14:24收房不满 天之骄子50业主维权徒步三环主路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门推荐
|
热点新闻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