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强拆违法楼盘遭质疑
2008年03月10日09:22
来源: 新京报
有专家称执法部门强制拆除滞后;执法人员称执法手段过软导致一再违规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帝湖花园”因属违法建筑,2月25日2幢主体大楼被爆破。当地一些专家提出疑问:在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一再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管不住一个违法项目?为什么不在苗头初现时采取“强制”手段?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商为何敢开工建设,甚至对抗执法部门?
10余次现场执法无用
据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负责“帝湖花园东王府”开发的郑州布瑞克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规划的金水河道上违法建设楼房。
据介绍,“帝湖花园东王府”,2006年10月开始施工招标。自前年年底发现违法开工以来,郑州市行政执法局曾先后10余次现场执法,叫停该工程。但面对执法部门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责令停工通知书,施工方始终置之不理,甚至多次阻挠。
眼皮底下管不住违法项目
据了解,这些违法建筑所在地都在郑州市区,而且离郑州市土地、规划、行政执法、建设等部门都距离不远,但就在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一再违规违法,相关部门为何管不住一个违法项目?
一行政执法人员认为,执法手段过于软弱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查处其违法行为时,如果对方不配合,执法人员又没有强制手段,下达处罚通知后,执行还要通过较长的法律程序,最后还可能遇到执行难。有执法者认为,一方面是调查取证难,一方面是执法经常遇到干扰,而最关键的是执法及处罚对象是对事不对人。
执法部门不重执法后果
对这样的违法建筑,为什么不在苗头初现时就采取“强制”手段呢?郑州大学一学者表示,“执法部门在执法中重程序而不重结果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换句话说,就是在"作为"中有"不作为"。"作为"就是下发了各种停工通知书,进行了多次"现场执法";"不作为"就是每一次"通知"过后、"执法"过后,没有结果。”
这名学者说,对于这种强制拆除执法行为,不管是从执法是否科学、执法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等角度看,都是不可取的。
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河南省郑州市“帝湖花园”因属违法建筑,2月25日2幢主体大楼被爆破。当地一些专家提出疑问:在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一再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管不住一个违法项目?为什么不在苗头初现时采取“强制”手段?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开发商为何敢开工建设,甚至对抗执法部门?
10余次现场执法无用
据郑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负责“帝湖花园东王府”开发的郑州布瑞克地产开发公司,在未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规划的金水河道上违法建设楼房。
据介绍,“帝湖花园东王府”,2006年10月开始施工招标。自前年年底发现违法开工以来,郑州市行政执法局曾先后10余次现场执法,叫停该工程。但面对执法部门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责令停工通知书,施工方始终置之不理,甚至多次阻挠。
眼皮底下管不住违法项目
据了解,这些违法建筑所在地都在郑州市区,而且离郑州市土地、规划、行政执法、建设等部门都距离不远,但就在职能部门的眼皮底下一再违规违法,相关部门为何管不住一个违法项目?
一行政执法人员认为,执法手段过于软弱是一个重要原因。在查处其违法行为时,如果对方不配合,执法人员又没有强制手段,下达处罚通知后,执行还要通过较长的法律程序,最后还可能遇到执行难。有执法者认为,一方面是调查取证难,一方面是执法经常遇到干扰,而最关键的是执法及处罚对象是对事不对人。
执法部门不重执法后果
对这样的违法建筑,为什么不在苗头初现时就采取“强制”手段呢?郑州大学一学者表示,“执法部门在执法中重程序而不重结果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换句话说,就是在"作为"中有"不作为"。"作为"就是下发了各种停工通知书,进行了多次"现场执法";"不作为"就是每一次"通知"过后、"执法"过后,没有结果。”
这名学者说,对于这种强制拆除执法行为,不管是从执法是否科学、执法所造成的社会影响等角度看,都是不可取的。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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