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土地制度应该进行改革 比如土地所有权问题

2008年03月18日15:43  来源: 和讯网  

  3月18日14:00——15:00,中国江苏网、和讯网特邀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后李长安做客访谈间,和大家一起聊聊当前四农问题的“根”究竟在哪里?

  主持人:你对农村土地政策或者咱们国家土地政策你有什么建议。

  李长安:现在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那时候搞联产承包制,农民具有使用权,而且这个使用权是不稳定,使用权一开始农民积极性比较大,经过文化大革命、经过大跃进,农民对土地任何权力都丧失,突然之间得到使用权在短时间内激发了大量的热情。从1984年进入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农村土地制度逐渐僵化了,比如说到了目前这轴制度到了现在,因为土地我们现在可以规定,土地的所有也是可以转让的,比如有些农村转包出去,但是这里面会有一个什么样的问题呢?他对土地没有最终所有权,比如说这个土地转包给你,一年给我几百块钱就完了,至于怎么耕种都不管,还有他对土地转让的收益缺乏相应的处置权,这是最核心的问题。比如我们前面讲到城市征用或者乡镇建设整地,他对这个土地处置权基本上丧失,没有得到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转让过程当中增值部分,他只能得到很小一部分补偿。所以土地制度在目前来讲可能应该更大视野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不搞土地的私有化,但是就像我们买房子一样,我们买房子可以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我不能房子建在地基所有权,房子70年以后我可以续签。我们土地跟我们商品房一样,这个是可以提供给决策层思考一个思路。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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