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囤地”非法律概念 按照闲置土地界定
2008年03月25日11:03
来源: 和讯网
和讯网消息 今日据高通智库研究报告显示,在“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打击囤地囤房,从国土资源部来说,要依法行政。“囤地”不是一个严格法律概念,但是关于闲置土地,法律有明确界定。
(和讯财经原创)闲置土地:一种是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没有开工的,或者是没有规定合同期而发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第二种是拿了地之后,连续中断开发一年,开工面积不到1/3。按照去年国务院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通知要求对闲置土地进行清理,到今年六月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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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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