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融资的钱不买地买什么
2008年03月28日10:37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宏观调控又有“重磅炸弹”:证监会称“房地产企业IPO募资不得用于买地”。不过,这项宏观调控措施发布的形式有点蹊跷,不是像以往那样几部委下发一个“红头文件”,而是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举办的“2008年宏观经济形势与房地产发展态势报告会”上,由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三处“有关人士”透露。
这位人士的原话是“对募集资金用于囤积土地、房源,或用于购买开发用地等的IPO,将不予核准。”前一句话倒容易理解,囤积土地、房源,扰乱市场秩序,已经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虽然在界定什么是囤地、囤房还有很大难度,但表明一下鲜明立场总是好的。但后一句话就有点匪夷所思了。众所周知,房地产业开发成本最大的一块就是土地的成本,如果上市融资的钱“不许用于购买开发用地”,难道用这笔钱去发工资?翻翻以前许多已经成功上市的房地产公司的招股公告,没有哪一间公司不明确列明其中大笔资金是用于支付购买土地的费用的。如果上市只为了发工资,我想就没有上市的必要了。
这不禁让人有点生疑:消息是不是权威?首先,发布的场合不太正式,中房协只是一个非营利的社会组织,这类论坛往往是一个“神仙会”,经常有所谓的“猛料”爆出。其次,发布的人级别不高,他的言论是代表他个人意见,还是代表证监会?
姑且不论这个消息是否权威,单是“新政”能否执行就已经存疑了。上市公司只需要很简单的内部资金运作,就可以规避这条“新政”了,左手的钱放进右手,然后再花出去,有什么难的呢?因此说,大家先别急着讨论影响大不大,还是等证监会级别更高一点的人澄清一下消息的真假再说吧。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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