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保障型住房增12.5% 将弹性供给

2008年04月02日08:09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黄磊


  3月31日,《广州市辖区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下文简称《09计划》)对外公布。

  《09计划》明确,2009年广州市下辖的十个行政区(不含增城、从化两地)计划供应158万-200万平方米政府保障型住房。

  这意味着,与2008年广州市政府保障型住房供给量的100万-180万平方米相比,2009年广州市向社会供给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总量将有一个均值接近12.5%的增幅。

  “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原则。根据国家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居住用地供应量。”在这份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出台的计划中,目标被明确表述,“稳定住房价格”。

  同时,2009年广州市辖区内商品房规划建筑面积为750万-1000万平方米,这与2008年的数据完全一致。

  在供应总量分析之下,土地供应总量的规模增多的同时,政府保障型住房面积所占比例的增幅超过了土地供应总量的增幅。

  广州选择在此时公布《09计划》,意在继续贯彻以往《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和2007年“穗七条”的要求和既定方略。

  然而,“《09计划》出炉的时机也有深意。”有广州房地产业内人士评价,一方面是全国两会之后,广州继续以住房保障为突破口实践保障民生;另外一方面是,在广州楼市自2007年底开始观望之势后,2008年的第一季度广州房价下行拐点确信无疑。“这是一个敏感时刻”。

  中心城区闲置土地

  优先安排保障房

  《09计划》作为《广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细则性组成之一,与这个五年规划的内容是一致的。

  “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不断健全广州特色多层次住房梯级供应和消费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09计划》如此表述。

  2009年,广州市将计划供应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0.8-1.01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158万-200万平方米。

  这其中,廉租住房用地0.05-0.06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8-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用地0.75-0.95平方公里、规划建筑面积150-190万平方米。

  “根据住房建设规划,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同时,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表示,“政府依法收回的中心城区闲置土地优先安排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

  广州市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广州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彭澎给记者分析,保障型住房规划要达到效果不只是在规划实施时才显露效果,在规划颁布时就能够对市场、对民众的选择产生影响。

  《09计划》内容中,同时总结了广州市对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渐进路径。

  自2007年12月底起,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实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

  2008年起,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情况采取轮候办法,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措施加快解决其住房问题。

  2009年起,抓紧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责任编辑:刘嘉)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推荐
商讯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