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同居引纠纷
2008年04月02日09:50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王秋实
作者:王秋实吴女士与同居男友肖先生因为房屋贷款问题发生口角,在挨了肖先生一个耳光后,吴女士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向通州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肖先生刑事责任。目前,法院正在调查此案。
吴女士起诉称,她与肖先生1999年相识,随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06年,二人共同贷款在通州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后因偿还房贷等问题,他们不断发生争吵。2007年7月3日凌晨,二人再次发生矛盾,吵完架后,肖先生出门到楼下抽烟,此时她又追出门去,继续与肖先生争吵,肖先生一怒之下打了她一个耳光。此后肖先生带吴女士去医院诊治,发现造成耳膜穿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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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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