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庭可拆分申请 京建委十答“什么人可申保障房”

2008年04月03日17:01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李海霞


  问题6:申请人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且与父母同住,产权为父母,可否作为单身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如申请人已婚,是否可作为单独家庭申请?

  答:申请人取得北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三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年满30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与父母同住并且已婚,只要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收入、住房、资产标准,可以作为单独家庭申请,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收入、资产都需进行核定。

  问题7:申请家庭中的成员是否可以再次作为其他申请家庭的成员参与申请?

  答:一个人只要在申请家庭中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参与申请,就不能再次作为其他申请家庭成员参与申请。

  问题8:离异家庭双方是否可同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是否有年限规定?

  答:可以同时申请,但必须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配售面积要根据家庭人口来确定,现行政策未对离异后多长时间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规定。

  问题9:返城知青子女挂靠在亲属家,能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保障住房?

  答:返城知青子女挂靠在亲属家,符合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可以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申请,但以后不得再次申请。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可单独申请。

  问题10:单位集体户口是否等同于北京城镇户籍?

  答: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是北京市城镇户籍的一种形式,符合准入户籍要求。外地户籍人口因上学、服兵役来京不能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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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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