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实行“限高保低”标准

2008年04月09日17:15  来源: 新华网    作者:来建强

  新华网福州4月9日电 目前各地普遍存在不同行业、不同收入群体的公积金缴存额差距较大的状况,拉大了职工的收入差距。记者日前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获悉,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将实行“限高保低”标准,保障社会公平。

  据介绍,福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限高保低”标准为: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5940元,最低缴存基数为650元;最高缴存比例为月工资的12%,最低缴存比例为5%。

  据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这个市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756元,月均工资约为1980元。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的规定,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了该项“限高保低”标准。

  今年起,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将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及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于每年7月1日前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上、下限标准。

(责任编辑: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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