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总集团拖欠400万工程款 被强执填写“财产申报表”
2008年04月11日08:21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郭晓明
作者:郭晓明
住总一负责人(右)接受调查。实习生张沫摄
4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生效。“新法”加大了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增加了“财产主动报告”制度。昨天,东城法院法官首次在“新法”实施后执行老赖,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因拖欠400余万元工程款,收到了法院送达的首张“财产申报表”。
昨天上午,法官来到位于外馆斜街的总承包部,说明来意,向对方送达了“财产申报表”,要求如实填写银行账号、财产金额、经营状况等信息,并在4月14日交到法院。
接收法院手续的住总二公司法务部方杨说,总承包部不是故意拒执,是因为资金紧张,没有全部履行到位。
在另一起案件中,北京雷蒙服饰有限公司拖欠20多万元,法院原计划对该公司强执。当天上午,雷蒙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主动承诺还款日期。“执行很顺利,新《民事诉讼法》确实挺有震慑作用。”法官张涛涛深有感触地说。
(责任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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