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廉租房补贴直接给房东

2008年04月14日10:38  来源: 北京日报    作者:刘扬

  北京市建委负责人昨天(4月11日)表示,廉租房配租家庭不能直接领到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向房屋出租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廉租房月房补最高1500元

  目前本市城近郊八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不低于40元。租房补贴标准设有低限和高限,月租房补贴最低限额为550元,最高限额为1500元。远郊区县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区县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及最低和最高限额标准。

  租房补贴直接发给出租房主

  廉租家庭申请的租赁住房补贴并不直接发给配租家庭,获得租赁住房补贴配租资格的廉租家庭租到住房后,要与房主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然后一起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向房屋出租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实物配租两次放弃重新申请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过摇号活动确定选房顺序,申请家庭按顺序挑选廉租实物住房,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合同》,视为放弃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一次放弃选房的,须重新轮候,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两次放弃选房的,须进行重新申请。

  廉租家庭每年申报变动情况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每年应按期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变动情况,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会定期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调整配租方案。

  廉租家庭配租的实物住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不得转租、转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全部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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