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银行”创意不及开发商“打劫”
作者:牛珈“投15万,赚298万”童话缔造者误导购房人
前不久,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中文学院文秘专业老师给学生们布置了一项作业,要求学生制定“打劫银行”计划,行动时间设置为7分钟。这位老师称,目的是锻炼文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的人力资源配置能力,认为大学生都是成年人,不会轻易盲从和模仿,所以不存在道德方面的问题。
说实在的,让笔者这样的大龄青年策划拿刀对付歹徒的策划案,都会心有余悸,没想到更有甚者竟然想到让学生去策划如何打劫银行!真是世界太奇妙,想也想不到!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份极具“想像力”的作业竟引来不少喝彩声,他的学生们普遍感觉“有创意”。还有学生羡慕的说:“我怎么没遇到这样的老师?”
依笔者愚见,没有遇到这样的老师是值得庆幸的。假如我们的教师都去传授如何打劫、如何杀人放火的东西,那学生的本领将是什么?他们未来的作为又将会如何?因此,“打劫银行”会不会是该教师借教育创新的名号做的噱头呢?举个小例子,海口市友谊商业广场曾经打出一则广告,广告语是“钱近,钱进,钱进进”、“投15万,赚298万”。
就这则广告而言,我们是该夸它有创意?还是该批判它篡改国歌、教唆不良价值观呢?答案显然是明确的。虽然广告的所属开发商不承认广告与国歌之间的联系,甚至称自己不懂国歌歌词。但任何中国人都能看出这广告词是由国歌歌词的谐音而来。显然,这种亵渎国歌的行为是不可取的,相信绝大多数国人看后都会非常气氛。
同时,该项目开发商通过广告,公然传播“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公然违背了社会价值趋向,对社会影响非常恶劣。要知道这可是打在街边的宣传广告,与老师领着大学生关起门来研究“打劫银行”不同,看到广告的绝不仅仅是具有判断力的成年人,许多青少年及儿童同样能够看到,广告很有可能会扭曲他们的价值观。
“投15万,赚298万”。这更是在误导消费者,企图“打劫”消费者钱包了。如果钱真这么好赚,开发商怎么不自己经营,非要把这个“馅饼”扔给消费者?依笔者之见,这句话后面还应该再加一句“如果非要给这个回报加一个期限的话,大约是一万年(作为回报的298万元是指日元)。”
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诸如“非董事长谢绝参观”、“穷人止步”等,重庆楼盘铂领的开发商更绝,广告语是“年龄在26至36岁之间,凭大学文凭方可购房。不符合要求者,恕不接待!”不但限制了学历,连年龄都有限制。这开发商该不会是打着卖楼的幌子,实际是猎头公司,在为大型外企物色高管吧!
当然,这只是说笑而已,不过无论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老师布置“打劫银行”作业,还是海口友谊商业广场和铂领的创意广告语,都明显带有作秀的成分。虽然作秀的目的只是为了吸引眼球,引人关注,并没有违背任何法律法规,但莫非现在的大学生只能用“打劫银行”来吸引?开发商只能用侮辱国歌和低收入人群的广告才能吸引眼球?我们的社会也真的无趣到没有其它任何有价值的话题能够登上台面吗?当然不是,所以类似的荒诞闹剧和荒诞广告,还是早日谢幕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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