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限价房销售将公开摇号 5年内不得转让

2008年04月16日09:3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作者:林喆

  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日前经市政府批准,将正式执行,符合条件的市民近期可向户籍所在地住房保障审核窗口提出购房申请。该负责人同时透露,去年开工的限价房将尽快上市销售,而今年开工的限价房也力争在今年销售。

  公开摇号销售

  《办法》指出,为保证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的公开公平,限价商品住房采取公开摇号的销售方式,由区县住房保障部门组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公开摇号选择房源,市民不必再至项目建设现场排队购买。

  根据《办法》,限价商品房属于政策性住房的范畴,在目前仍主要用以解决本市户籍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其供应对象为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符合条件的家庭中,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老人家庭、有严重残疾人员或患有大病人员的家庭、复转军人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及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可优先摇号。

  对多次参加摇号均未摇中,轮候3年以上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房的面积没有调整,仍然严控在90平方米以下。今后限价房项目建设一般选择交通相对便利、市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居住和出行都比较方便。

  限价房项目将尽快上市

  据了解,去年推出的限价房用地已全面开工,其中北京首个两限房住总·旗胜家园首栋住宅楼已经率先结构封顶,其他17栋号也将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结构封顶。在销售方面,不少限价房已经做好销售准备,另外,今年开工的限价房也力争今年销售。

  另外,北京市建委已于日前对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窗口受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区县住房保障审核窗口将尽快完成有关准备工作,陆续受理居民的申请。

  在上市交易方面,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该比例定为35%,有关部门可根据房地产市场情况适时调整这一比例。

  资料显示,2007年北京推出的两限房建筑面积约387万平方米,超出了年度计划300万平方米供应量。今年将将推出两限房450万平方米;根据规划,未来3年内,限价房的建设规模将达1000万平方米。

  业内专家认为,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供应量不断扩大,有利于住宅品种的互补以及商品房市场理性和稳定发展;不过就限价房而言,供需仍存在较大缺口。如果以今年计划供应的450万平方米限价房计算,可形成套数为56000套左右,仅能满足每年37%的新增户籍人口。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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