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 京城经适房获利空间不再
2008年04月17日10:0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陆昀
作者:陆昀北京市建委、发改委、国土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4月8日正式实行。《通知》明确规定:《通知》发布之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满五年的补交10%土地收益等价款可按市场价出售;未满五年的需摇号购买或由政府部门回购。业界认为,这一被称为“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政策的执行,使经济适用房的获利空间已不复存在。
2007年年底北京市统计的存量房市场总数约500万套,经济适用房的市场比例约为3.8%。2007年北京市二手房交易近9.4万套,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交易比例约为1.97%。考虑到目前市场中经济适用房所占的比例并不很大,我爱我家认为通知的执行,对于二手经济适用房在市场中的交易流通影响非常之小,市场中依旧可以看到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身影。
中原地产方面分析,由于经济适用房的获利空间已不复存在,曾经盯住经济适用房的部分收入偏高者和投资者不得不将目标转移至商品房市场,他们中部分满足两限房购房标准的群体会转而期待两限房的上市,而另一部分则会在完全公开的商品房市场寻找机会,购买适合自己的替代房产。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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