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八区廉租房补贴每月最高1500元

2008年04月17日12:06  来源: 北京娱乐信报    作者:蔡雪婧

  市建委住房保障办公室日前编制完成《北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百问百答》,下发到区县街乡保障住房审核窗口。其中,对租房补贴标准是如何设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是否直接发给配租家庭、家庭享受廉租住房配租后,每年是否需要申报家庭情况等内容进行解答。

  廉租房·标准

  家庭月补贴550-1500元

  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城近郊八区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如家庭愿意将原住房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按全额面积标准配租;如家庭不愿退出原住房,按差额面积配租。

  我市城近郊八区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目前为每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不低于40元。城近郊八区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标准设有低限和高限,其中廉租家庭月租房补贴最低限额为550元,月租房补贴最高限额为1500元。

  廉租房·领取

  补贴按月发给房屋出租人

  该负责人指出,获得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配租资格的家庭租到住房,并与房主签订《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后,一起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月向房屋出租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配租家庭和房屋出租人每月15日(含)前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的,房屋出租人可从当月底领取租房补贴;15日后签订合同并备案的,房屋出租人从签订合同的下一个月开始领取租赁住房补贴。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按照规定,配租家庭所租房屋实纳租金超过家庭月租房补贴数额的,超出部分由配租家庭自行承担;低于月租房补贴数额的,按实际发生额发放租房补贴。

  廉租房·配租

  摇号确定实物配租选房顺序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通过后,如何配租到住房呢?该负责人透露,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通过摇号活动确定选房顺序,家庭按顺序挑选廉租实物住房。申请家庭放弃选房的,须重新轮候,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两次放弃选房的,须进行重新申请。家庭选中住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签订配租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

  并且,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每年应按期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变动情况。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会定期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对配租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资产等变动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调整配租方案。在承租廉租住房期间,因家庭人口减少,减少租房补贴或配租住房面积;因家庭人口增加,需增加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面积的,按照审核程序申请轮候。

(责任编辑:刘嘉)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财富速递] [RSS]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推荐
商讯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