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4月21日07:50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北京华业地产(600240行情,股吧)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于2008年4 月15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 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的薪酬的确认意见》;

  确认范围:公司内部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确认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实行岗位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发放办法。本次薪酬确认,依据公司2007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考核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根据上述确认依据,对公司纳入考核范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的薪酬进行确认:

  1、向董事长发放薪酬78.2万元(含税);向内部董事发放薪酬20.5万元(含税);向二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放2007年度津贴各2万元人民币(含税);

  2、高管人员的薪酬根据其业绩厘定;如兼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高管人员,仅领取董事薪酬。

  其中,董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0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08年度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

  1、在公司领薪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上述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岗位基础年薪和效益年薪构成。其中:

  年度岗位基础年薪为年薪总额的85%

  年度绩效工资为年薪总额的15%,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

  2、其他事项:

  (1)董事(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每月预发、年底清算的办法支付。

  (2)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上述人员中,董事薪酬的确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继续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的建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聘期为2008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4 月18 日

  附件: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三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三届三十二次会议及三届十次监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薪酬确认事项及制定200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届二次会议、董事会三届三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2007年公司为纳入考核范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以及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0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届一次会议、董事会三届三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三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同意续聘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 刘秀焰、颉茂华

  2008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09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次监事会于2008年4月15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召集人张焰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07年度的薪酬的确认意见》

  确认范围:公司内部监事。

  确认依据:公司监事仍实行岗位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的薪酬发放办法。本次薪酬确认,依据公司2007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考核等工作进行了检查。根据上述确认依据,对公司纳入考核范围监事2007年度的薪酬进行确认:

  1、向监事长发放薪酬39万元人民币(含税);

  2、向职工监事发放薪酬17.5万元。

  上述监事薪酬的确认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0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08年度监事(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方案(草案)。主要内容:

  1、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岗位基础年薪和效益年薪构成。其中:

  年度岗位基础年薪为年薪总额的85%

  年度绩效工资为年薪总额的15%,年底考核合格者一次性发放。

  2、其他事项:

  (1)监事(在公司领薪的监事)薪酬实行每月预发、年底清算的办法支付。

  (2)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上述监事薪酬方案(草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600240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8--010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定于2008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8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9,992,766股,持股比例为23.25%)递交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三项临时提案。提案具体为: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的薪酬的确认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制定200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草案)的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继续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境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股东的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人员等相关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4月18日
(责任编辑: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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