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套房贷按”面积证明“执行优惠利率
2008年04月21日11:45
来源: 央视国际
从本月15日起,厦门市国土房产局正式开展商业性房地产信贷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厦门市民在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如果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1.92平方米,经房产部门开具证明,在申请第二套住宅房贷时可执行一套住宅的房贷政策。
根据去年12月上旬央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按照这一规定,在厦门人均面积低于31.92平方米的家庭申请二套住宅房贷时,将执行首套住宅基准利率下调15%的利率,跟目前二套房贷上浮10%的利率相比,其利率相当于降低25%,而首付比例也可由40%下调至30%。
(责任编辑: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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