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产权房”难题有望在成都率先解开死结?

2008年05月05日08:5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一个轮子走路”之难

  “合同无效”的判决,使很多人寄予厚望的宋庄房讼并未在农民房买卖的合法性上得以根本性突破。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依然困惑着宋庄。

  2004年4月,胡介报从永顺镇镇长调任宋庄镇党委书记。

  此前,宋庄虽然已成为国际上最知名的先锋艺术群落之一,但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并不明显。胡介报看到了其中的巨大金矿。他多次向记者提及世界著名艺术区苏荷发展模式带给他的巨大启发,认为宋庄完全可以通过艺术家、艺术作品的优势资源,把这里打造成一个颇有特色的文化经济城市。雄心勃勃的计划包括建立以“画家村”为代表的文化艺术聚集区,建设以“中国宋庄当代艺术空间”为代表的文化旅游、展示、交易基地等。而这,显然也是一个统筹城乡的绝佳蓝图。

  如今,宋庄的艺术家群落已经产生了可观的产业回报。据当地官方的数据,2006年宋庄镇文化产业投资达3.2亿元,全年利税3.5亿元,艺术家作品公开拍卖成交额近亿元。

  如果说早期农家院的交易盘活了农民手中闲置的房产,那么入住进来的艺术家则彻底改变了宋庄人的生活。据不完全统计,仅小堡村直接由文化因素产生的收益,约占村民人均年收入的45%。小堡街面上的门铺租金一路水涨船高。一位经营画框店的山东老板告诉记者,这3年来他的门铺租价涨了将近3倍,现在已经涨到4万到5万元,以后还会涨得更快。

  人力资本奠定了宋庄发展的根本。这一过程中,农民房屋买卖本是艺术家、农民和政府三方获益的事,也代表了城乡一体化市场配置、城乡统筹的创新方向。然而,这一探索并不能从政策层面得到支持,仅国务院2007年12月30日关于“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的通知就足以把他们挡在宋庄之外。

  宋庄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中遭遇到的制度性瓶颈,在画家村官司中得以典型反映。

  在宋庄案件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一位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呼吁:宋庄官司的判决结果应以对大多数人有没有利,对该地区公共、社会发展和大多数人有无利益为标准。如果多数人从中获益,是应该支持的。

  所以不难理解,在解决宋庄农民房官司的纠纷中,地方政府为何扮演了积极角色。他们不仅成功说服两位村民放弃了起诉,同时承诺画家随时可以搬进政府为他们临时安排的工作室。出于长远考虑,宋庄镇政府更采取了灵活的办法以应对农村近30%的闲置用房的盘活需求。

  目前,《宋庄镇农村宅基地流转办法指导意见》已经下发到各村委会。该指导意见规定,农民有权处置房产,无权处置宅基地,村民一旦卖掉房产,就视作放弃了宅基地的使用权。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表决后,村委会有权收回宅基地并将使用权转给艺术家。村委会所得使用权转让收入将按地块大小平均分配给村民。该文件旨在对正在持观望态度的卖房农民产生影响,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化。

  而宋庄房讼,还只是诸多问题中的一斑。小堡村画家王秋人向记者提及,世界顶尖的蓬皮杜艺术中心拟在宋庄建立姐妹馆,闻听房屋纠纷,不免产生忧虑,担心农村建设用地的使用政策会对他们的产业开发不利,计划因此放缓下来。

  胡书记认为这些归根到底是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问题,现在这是“一个轮子走路”。他举例:宋庄即将进行的一个“富豪村”新村改造项目,涉及村民1500多人,只要200亩建设土地就可以进入到一个非常好的社区,实现优良的配套。但是腾出来的1000多亩建设土地,利用却成了问题。

  “现在不许流转、不许交易、不许抵押,那产业如何高效产出?当然可以考虑通过国家土地储备中心进入储备。但是储备中心形同虚设,就管国有一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产业开发建设就实现不了。结果只有一条路,农民自己建、自己开发。可农民的资金从哪儿来?”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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