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80后 父母给女儿买房是天经地义的吗?
2008年05月06日15:57
来源: 宁夏新闻网
这场官司更多意义上是件家务事:父母把养老钱借给女儿买房,女儿认为是天经地义,不还了。双方矛盾发展到不得不借助公权来解决私事。案情简单,而感情复杂。
昨天,年轻的主审女法官告诉记者,原本有点棘手的案子因为一个意外插曲变得简单了———官司打到一半女儿溜了。法院缺席判决。
女儿不还钱父母起诉
这起官司是五一前开庭审理的。打官司前,刘父刘母和女儿刘琳(化名)的关系已经很僵了。4月25日开庭时,原告方只有53岁的刘父来了,他个子比较矮,方脸,已有不少白发。27岁的刘琳刚生完孩子,身材还没恢复,有点胖。父女俩见了面,没话讲。
据刘父说,刘琳是他们的独养女儿,他们一直很疼爱。2006年女儿结婚,老两口拿出多年的积蓄为女儿置办了不少嫁妆。当时女儿还要买房,于是他们又把用来养老的8.5万元钱都取了出来。这笔钱说好是借给女儿的,女儿也写了借条。谁知结婚后,女儿就和他们越来越疏远,很少回家探望他们,更别提还钱的事情了。这种状况让他们心凉。
去年女儿生了儿子,提出让他们带带外孙。当时他还在工作,妻子又体弱多病,所以没有答应。想不到自此女儿对他们就怨恨上了。“到后来,双方的关系很差,女儿连外孙都不让她母亲抱,说是母亲有病,要传染给小孩。”听着父亲的数落,刘琳没有反驳。
刘父说,他们家并不富裕,妻子体弱多病又下岗在家,每月光医药费就要1000多元,而他属于工薪阶层,借给女儿的钱是他们养老的钱。为了不至于老无所依,他们只好起诉,要求女儿归还借款。庭审时,刘父拿出了当时借给女儿买房的8.5万元借条。对于借条,刘琳没有异议,只是强调自己没钱,就算法院判了也没钱。她说: “别人的爸妈都是白给子女的,自己的父母却还要让女儿还钱。”语气十分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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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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