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温柔一刀?

2008年05月07日15:13  来源: 楼市    作者:曾慧娟


  羊毛会否出在羊身上?

  主持人:土地增值税征收,摊薄了开发商的利润,开发商会把“这部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购房者吗?

  张培森、刘维新:外界一直担心土地增值税可能抬高房价,我不这么看。土地增值税只是压缩开发商的利润空间,征收按照增值额确定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包括20%加计扣除部分)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价格涨得越高,增值额越多,税率就会累进得越高,自然税就得多交,开发商无法采用“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方式转嫁。

  李雪妍:土地增值税征收,实际上是一种利益的再分配,并没有真正增加开发商的成本,只是开发商的利润会减少。开发商很难简单地将税负压力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由于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制,利润空间越大缴税越多,所以涨房价未必能增加利润。而且,目前房价已经很高,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已经很有限,开发商涨价还是降价都要根据市场的需求情况。一般情况下,房地产公司会通过财务测算选择自己的“缴税方案”,高房价未必赚钱最多,低一些的房价也未必赚钱最少。

  张坤昱: 土地增值税作为一个合理税种,没有转嫁与否的问题。开发商的定价是依据市场供求关系,根据市场的反响定价。只要是市场能接受的价格就是合理价格。开发商对每个项目都有5%左右的不可控成本预算,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来决定自己的利润空间。


(责任编辑: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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