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回迁房收款后失踪

2009年01月06日14: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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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拆迁地居民 可购回迁房

  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律师张斌说,回迁房的安置对象是原拆迁区域居住人口,国家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将回迁房卖给其他地区居民。昨日,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一女工作人员证实此说法。

  鑫阳房地产:无人认识董静

  该公司称与董静公司无合作,认为董静出具伪造公章

  开发商回应

  近日,广渠门外南街项目部分业主已收房。有关董静收受回迁房款后失踪的帖子在多家网络予以曝光,其中同时提及广渠门外南街危改小区的开发商、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昨日,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多家媒体发表公开声明称,关于网络传言中所涉及的个人和有关机构,本公司与之从未存在或建立过任何形式的隶属、雇用、委托、代理等法律关系。

  “公司从员工到领导,都不认识董静这个人。”昨日下午,北京鑫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永全向本报记者表示,从网络获悉此事后,公司从上到下彻查此事。

  胡永全称,他们在广渠门外南街危改项目上合作的4家拆迁公司,都是经招标后产生的,并有备案。鑫阳公司与董静所在的拆迁公司从未合作过。

  对于董出示的盖有鑫阳地产公司的公章,胡永全说,公司出具各种文书,都要经领导审批,由办公室加盖公章,然后留底,但经调查,没有这些通知的留底。他认为,这些通知上的公章是伪造的。

  对于有购房者指出的“董曾带开发商领导出国旅游”这一说法,胡经理说,公司领导每次出境,都有出境记录,公司经调查,此说法不存在。

  “这件事,让开发商的名誉受到了损害,我们也是受害者。”胡经理说,公司已经于2008年12月25日向公安部门出具相关文件资料,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调查。

  

【作者:李天宇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胡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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