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北京、上海、重庆三地政府先后发布了国五条细则,各地楼市调控大幕已拉起。【热议】
【北京】细则最严厉 单身限购[详细]
【上海】严格二套房信贷 [详细]
【广州】20%个税细则正在研究中 [详细]
【重庆】地价不得超过房价1/3 [详细]
【深圳】细则全文 [详细]
【南京】明确房价控制目标 [详细]
【天津】细则全文 [详细]
【合肥】新房价格涨幅不超收入增幅[详细]
【贵阳】新房价格涨幅不超收入增幅[详细]
【福州】新房价格涨幅低于收入增幅[详细]
【湖南】正调研落实新国五条[详细]
【杭州】交易个税缴纳沿用原方式 [详细]
【厦门】公布调控目标[详细]
【海南】不出台琼版国五条细则[详细]
【郑州】细则未提及“20%个税” [详细]
【青岛】20%个税没落地 [详细]
【西安】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幅 [详细]
【成都】增加中小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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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五条”关注点之一:地价不得超过房价1/3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表示,通常楼面地价在现行房价的三分之一左右为合理状态。该市的做法是,如果当地拍卖土地的地价超过当期房价的三分之一,地方政府就会加大土地供应量,平抑未来房价。[详细]
“渝五条”关注点之二:二套房贷首付和贷款比例将有条件上调
重庆规定,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而当主城区新房价格出现上涨过快、上涨幅度超过房价控制目标时,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和贷款比率有可能上调。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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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五条”关注点之一:二手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 满五年免征
30日下午,上海市公布了房地产调控细则。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出售“满五年家庭惟一住房”继续免征个税。[详细]
“沪五条”关注点之二:严格信贷资格审查 严禁发放第三套购房贷款
上海表示要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重点强化对异地、外籍、离异、低龄人群等借款人的贷款资格审查,不得向不符合信贷政策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严禁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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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五条”关注点之一:20%个税被细化
从3月31日起,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1%,按照交易额全额的1%征税。为支持和保护自主、改善型需求,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继续执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详细]
“京五条”关注点之二:北京户籍单身人士限购
《通知》要求坚决坚决抑制投机投资购房,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3月31日起,本市户籍或成年单身人士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1套级以上在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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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五条”亮点解读之一:未提及20%个税
在“粤五条”中,广东省规定“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但就“粤五条”细则来看,不免让人产生规避“20%个税”规定的嫌疑。 [详细]
北京市政协委员马光远:纯属忽悠和应付,而且是极不敬业的应付。就文字加上标点符号都没有国五条多,让人感觉是广东山那边传来的国五条残缺不全的的回应。房价控制目标,没有!20%的个税如何交,不知道!。
“粤五条”亮点解读之二:住房信息联网或为房产税做准备
细则提到,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详细]
财经评论家戴欣明:广东版国五条还需各地细则深化。这些天深圳银湖房地产交易中心周边交通一直拥堵,如果二手交易税月底开征,那么很有可能造成片区交通瘫痪。对于深圳置业者而言,目前的时间窗口中更加增加人们焦虑的心情,特别对经济适用房等低价获得者更加担心。
“粤五条”亮点解读之三:房价上涨过快 问责政府负责人
具体到各项条款上,“粤五条”提到,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详细]
知名地产专家谢逸枫:“粤版新五条”细则最大的意义在于表明广东省级政府积极配合中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的态度、坚决调控房价的决心、坚持调控不放松不动摇的表态,具体细则仍需看下一级政府具体制定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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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东 省 国 五 条 内 容 |
房价 | 限购 | 供应 | 保障房 | 市场监管 |
|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详细] |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详细] | 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详细] |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详细] | 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详细] | |
| 国 务 院 国 五 条 内 容 |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详细] | 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详细] | 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详细] | 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详细] | 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详细] |
| 结 语 |
业内人士分析,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含糊其辞,仅仅是统筹性的表态,没有实质性的“杀伤力”,力度小于市场预期。同时,也未对限价目标、二手房交易征20%个税如何操作、二套房贷怎样收紧等做出明确规定[详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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