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房产消息,2月2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旗下五家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显示,该五家子公司分别为重庆市金科骏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光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益鑫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美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和广西唐沁同光投资有限公司。
其中:阳光城持有11.88%权益的参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浙商银行重庆银行提供的不超过1.78亿元贷款,期限30个月,阳光城为本次融资提供33%的担保,重庆金科骏志房地产的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阳光城为重庆金科骏志房地产提供5874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重庆金科骏志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常州市美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接受招商银行常州分行提供的4亿元贷款,期限30个月,阳光城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阳光城为常州美阳房地产提供1.9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常州美阳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持有60%权益的控股子公司杭州益鑫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接受中诚信托提供的13亿元资金,期限24个月,阳光城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阳光城为杭州益鑫成房地产提供7.8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杭州益鑫成房地产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阳光城持有16.5%权益的参股子公司广西唐沁同光投资有限公司拟接受民生银行南宁分行提供的11亿元贷款,期限36个月,阳光城及其他股东按照权益比例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即阳光城为广西唐沁同光投资提供1.8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广西唐沁同光投资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梅州市光启房地产为阳光城的全资子公司,其拟接受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提供不超过2.2亿元贷款,期限24个月,阳光城对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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