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民营企业与小微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这个问题出现后,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为民营经济要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税总局等机构也出台了一批相关政策。2019年2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为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做出了系统部署。
但是,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尚未得到真正解决,仍然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严重问题,一是民企被严重歧视,不能享受国企同等融资待遇;二是民企信用评级低,债券发行非常难;三是民企融资成本高,企业不堪重负;四是民企融资期限短期化严重,企业倒贷压力大。
为彻底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建议国家要下真功夫解决这个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国务院派出专门督查巡视组进行专项督查。要尽快建立融资政策执行督查机制,派出督查巡视组到银行、到各地、到民企检查融资政策的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机构与人员,了解“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的真实情况,确保政策真正能落地和有效执行,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消除所有制歧视的顽疾。要坚决维护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金融机构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应当一视同仁,坚决消除贷款“国企违约政府兜底,民企违约终身追究”的错误认识,客观和平等对待民营企业融资需求。信用评级机构不应把企业所有制作为评级内容,坚决消除同等条件下国企评级高,民企评级低的普遍现象。监管部门应规范金融机构信贷行为,尽量做到不停贷、不压贷、不断贷,可以实行“尽职免责”的原则,坚决消除民企业融资的各种隐形壁垒。
三、切实提高民营企业直接融资能力。监管部门应逐步增加民营企业发债的额度,鼓励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提高民企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保障民营企业债券顺利发行,监管部门要考核金融机构投资民营企业债券的比重,按年考核,逐年提高,防止债券投资集中投向国有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导致民企债券到期需刚性兑付,而新债发行极其艰难,流动资金短缺引发债务违约。
四、有效加大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力度。商业银行要提高对民营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贷款额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对重点民营企业开办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提高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对生产经营正常且按时支付利息的企业,允许借新还旧,应续尽续,减轻企业倒贷压力,实现民营企业新旧贷款的无缝衔接,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资金需求,避免企业为了还贷借入高成本过桥资金,加重企业负担。
五、真正发挥民营企业纾困基金作用。扩大优秀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的规模,设定金融机构参与纾困基金的投资比例,充分发挥纾困基金的作用。针对优秀民营企业因流动性紧张而出现债券兑付困难时,由纾困基金接管到期债券,既维护民企信用,又保护投资人资金安全。当企业流动性恢复正常后,再由企业回购纾困基金接管的债券份额,帮助企业解决资金临时性紧张的困难。防止因风险处置导致民企大股东失去控制权,带来一系列的不良影响。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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