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0日,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公告显示,2018年,远洋集团协议销售额录得约人民币1,09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5%,并实现营业额人民币414.2亿元,年度溢利人民币46.7亿元,其中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人民币35.7亿元,每股基本溢利为人民币47.3分。董事局建议派发期末股息每股0.073港仙,连同中期股息每股0.140港仙,公司全年每股合共派发股息0.213港仙,全年派息比率为40%。
报告显示,远洋集团主业在规模增长、加快周转、投资布局等方面均实现了显著提升,积极布局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及成渝五大城市群,全年在30个城市获取了59个项目,新增土地储备约1,012万平方米。截至2018年12月31日,集团已布局45个城市,总土地储备逾4,000万平方米。预期远洋集团2019年可售资源达人民币2,373亿元,同比升30%,以快周转的适销产品为主,有助于集团保持高质量、可持续的销售增长。
另外,远洋集团凭借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企业信用备受各界认可,获穆迪及惠誉授予投资级评级且展望稳定。在融资环境持续紧缩的背景下,通过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及创新融资方式,保持了境内外融资渠道的丰富及畅通。回顾期内,远洋集团融资成本控制在5.38%,具有明显成本优势,并拥有已获批尚未提用的额度约人民币1,894亿元,为集团营运提供了充足的支持。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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