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今日,佛山(楼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公布《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的调整内容。其中,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最高贷款额,增设一个档次: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年的最高可贷50万元/人。原佛山市贷款办法中,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设定两个档次,分别是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最高可贷30万元/人、累计缴存满两年的最高可贷4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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