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阳光城(000671)发布公告称,公司2019年1月2日召开的董事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阳光城在确保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计算,不超过6个月。
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1.8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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