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收购项目公司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阳光壹佰集团与上海雅戈尔(600177,股吧)、宁波(楼盘)泓懿及项目公司订立的合资协议。此前,项目公司由阳光100中国、上海雅戈尔以及宁波泓懿分别持股20%、40%、40%。
根据合资协议,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向阳光壹佰集团授出买入选择权,据此阳光壹佰集团有权要求上海雅戈尔及宁波泓懿出售其各自于项目公司14.5%的股权,价格相当于项目公司实收资本总额的29%加上按年利率20%计算的应计利息。最高总代价时候人民币440,838,848.03元。
阳光100提出,因项目公司于二零一九年销售情况及前景较好,公司有意收购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以享有项目公司后续的全部销售收入。
截至目前,项目公司实收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根据项目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项目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383,136,928元及人民币111,116,244元。
项目公司所在城市天津(楼盘)市位于集团重点发展的京津冀区域,其持有的天津阳光100天塔喜马拉雅项目系阳光100 主力产品之一,产品定位为高端服务公寓。目前预售情况及前景较好,持有天津阳光100天塔喜马拉雅项目符合公司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品牌推广及利润增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