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完工的万山城市花园3期
中房报记者 李叶 | 北京报道
等了9年,余花(化名)的住房愿望再次落空。
14年前,江苏连云港(601008,股吧)市最后一批毛地挂牌拆迁,余花原本居住的商品房也被列在拆迁范围内,她被告知,该地块将被用于海州区万山城市花园(以下简称“万山城市花园”)建设。到2011年,余花与连云港万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山地产”)签订了房屋安置协议书,并得到18个月后交付拆迁安置房的承诺。
谁料这一纸协议开启了此后9年的等待与纠纷。
延迟交付、一房多卖、开发商破产等负面消息成为围绕着万山城市花园3期项目的关键词。
4月14日,跟余花有着相同遭遇的拆迁户及万山城市花园3期购房者们来到万山地产总部进行维权,希望万山地产就万山城市花园的延期交付和一房多卖等问题给自己一个交代。万山地产高姓高管告诉他们,“目前正抓紧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程序以后公司原本不合法的合同会被解除掉,所有问题都能解决。我们现在在跑法院,除了等,没有其他办法。”
4月29日,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致电该项目所属的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办事处一名朱姓书记,他告诉记者,“万山城市花园问题并没有多玄乎,不过接受采访必须经过连云港海州区委宣传部同意。”
随后,记者拨打了海州区委宣传部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此前,经海州区政府协商,万山地产曾答应2020年5月1日为最后交房期限。但5月1日期限已到,项目却还没有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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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9年住房成空
唐强的购房合同
万山城市花园3期的购房者唐强(化名)也是维权者中的一名。
“我是在2018年8月份以商品房购买形式,花了近90万元价格买了一套这个项目里99平方米房子。合同约定,万山地产要在2019年8月30日之前交房。”他向记者表示,转眼来到原定交房日期,这个项目却迟迟未通知购房者收房,直到同年10月,项目直接停工。“外墙都做好了,玻璃也装上了,地砖也铺到6楼,再往上就没有继续施工,水电煤气以及小区的路面等基础设施也没有做。”他说。
也就是这次停工让唐强认识了其他购房者和拆迁户,得知这个项目多年以来的情况。
与购买该项目业主们的等待相比,余花等拆迁户的等待更长。
2006年,连云港市最后一批毛地挂牌拆迁,余花原本居住的商品房被列入拆迁范围内,她被告知,该地块将被用于海州区万山城市花园(以下简称“万山城市花园”)建设。
“我们家之前住的房子也并不是什么‘老破小’,是正经的商品房,有100多平方米,后面要给的安置房才90多平方米,说要拆我其实是不乐意的。”因为不愿意拆迁,许多业主将时间拖延到了2011年。在余花看来,最终同意也是出于无奈,“晚上总有人来敲门,或者门被锁,门口被堆垃圾。”
不过,因为过去多年,这些话也无法得到考证。
可以明确的是,2011年4月余花与万山地产签订了房屋安置协议书,并得到每月按照房屋面积给的过渡费、18个月后交付拆迁安置房及79000元房屋差价承诺。“到了2013年该交的房没有交,差价现在也没有补。”
余花与万山地产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
再到2019年,原本每月给的过渡费也收不到了。余花及其家人仍需租房居住。
2019年10月,因项目再次延期交付,余花与其他拆迁户及万山城市花园3期购房者开始维权。经海州区政府协商,万山地产曾答应2020年5月1日为最后交房期限。可这一等又没了音讯。5月1日期限已到,项目却还没有动工。
更让余花和其他拆迁户气愤的是,原本跟万山地产在协议中约定交付自己的安置房已被网签给了他人。
另一位被拆迁的卜女士也发现,签约给自己的两套拆迁安置房都被开发商网签给了一家公司。“说是抵押给别人了,用来融资。”
据了解,涉及一房多卖的业主有17户。
拆迁安置协议书中承诺的户号已被网签给他人
针对这一情况,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齐正律师。齐正表示,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时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应承担其间迟延交房补偿金。被拆迁人发现安置房屋被开发商一房多卖的,如果被拆迁人还想要该房屋,可以通过诉讼优先取得安置房屋。被拆迁人如果不想要安置房,可以起诉解除协议,要求开发商返还相应房款和利息,并赔偿房款1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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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陷破产困境
万山地产涉及的法律纠纷
这一法律建议在实际情况下变得难以实现。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根据企查查提供的信息了解到,目前,万山地产涉及司法案件达126条,其中民间借贷纠纷51条、工程合同纠纷8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5条、买卖合同纠纷3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条、企业借贷纠纷3条、承揽合同纠纷2条、追偿权纠纷2条、保证合同纠纷1条、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1条。
同时,该企业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邵明银被限制高消费。
据万山地产高姓高管透露,因为欠钱被起诉,公司所有银行账户都被冻结,已经拿不出钱了,目前正在想办法让工地完工。
高姓高管告诉业主,“正抓紧进入破产程序。进入程序后公司原本不合法的合同会被解除,所有问题都能解决。现在在跑法院,除了等,没有其他办法。”
同时,80多名由拆迁户及万山城市花园3期购房者组成的维权队伍来到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办事处,希望办事处人员能起到督促作用。新浦街道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街道正与开发商一起和法院沟通,希望尽快完成破产重整程序,但这不是短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按照工作人员和高姓高管说法,需要法院同意万山地产破产重整,待万山地产解冻资金后,才能让工地开工以及变卖资产用于偿还债务。新浦区街道办事处正与开发商一起与法院进行沟通。
对此,齐正告诉记者,如果开发商申请破产,被拆迁人可以申报债权成为债权人,房子虽然没盖,但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经过审批的,可以经过破产程序拍卖,被拆迁人作为债权人参与受偿。如果公司破产,股东有未按章程出资、抽逃出资或损害债权人行为的,债权人可以追究相关股东责任。“当然,如果有其他开发商愿意接手该项目,可以降低被拆迁人损失。”
4月13日-4月22日,拆迁户和购房者连续几天来到连云港市信访局反映问题,希望政府出面能促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得到的结果仍是“等待”。
4月17日,唐强曾收到新浦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发来短信,短信内容是:“万山楼房进入扫尾工程,将在4月21日启动。”
截至发稿,该项目仍未动工。
唐强曾收到新浦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发来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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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何以安心?
万山城市花园拆迁户和购房者的遭遇并不是个案。
实际上,随着城市城市建设不断发展扩大,在城市更新、搬迁安置过程中,由于地产商操作不规范,当地政府建设在前、政策在后等种种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后续出现了各种纠纷。
按照法律规定,拆迁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被拆迁人提供现房安置。但是,实践中能够实现现房安置的情形少之又少,大多都是提供期房。房屋征收部门如果因为各种原因不交房,就会使得很多被拆迁户选了房,但却一直住不上房子。
在温州,有200多名永嘉上塘镇东盛嘉园安置房的业主也有着同样难题。原定于2019年12月交付的项目已经延期至今。业主在向项目承建方华鑫置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时遭到驱赶。
与此同时, 有些拆迁户虽然拿到了安置房,但在交房时或者住了没多久就发现房子出现诸多明显质量问题,例如墙体脱落、墙面上出现裂缝等等。
在济南历下区锦屏家园,回迁已经9年的业主表示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至今没有验收合格。
许多业主也默认,“安置房质量就会比商品房差。”
还有一类,被拆迁人虽然获得了安置房,安置房也不存在质量问题,却因各种阻碍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被拆迁人始终没有拿到安置房房产证。
江西省萍乡市北桥广场的安置房小区,由于建设安置房时用地手续存在问题,居民已经入住十几年,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安置房维权频发的背后,是百姓正在为原本不因自己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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