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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建局:D类E类人才申请购房补贴删除引入时间限制

2020-06-03 08:32:47 观点地产网 

观点地产网讯:6月1日,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业务指南》的通知,即南住建〔2020〕178号,将D类、E类高层人才领取购房补贴条件做出了新的调整。

其中,“经我市认定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2018年7月31日以后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的,均可享受最高4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不再受人才引入到南宁市的时间限制。

据《通知》,南宁市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应当为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标准分别为200万元、12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

其中,购买第一套住房房屋总价低于前款规定的购房补贴标准的,购房补贴金额按照房屋总价执行,房屋总价高于购房补贴标准的,按照前款规定的相应类别的购房补贴标准执行;高层次人才领取购房补贴后人才等级升格的,可以按照升格后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金额为升格后购房补贴标准与原购房补贴标准的差额,但实际领取的购房补贴金额不得超出购买第一套住房房屋总价。

值得注意的是,高层次人才已经享受产业领域急需紧缺青年人才生活补助的,购房补贴金额还应当扣除已经享受的生活补助金额。

除上述要求外,《通知》要求同时满足购房条件:在2018年7月31日前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南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在2018年7月31日后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购买第一套住房,并且已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或者不动产权属登记。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按照《南宁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D类人才包括:近5年在区内外大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亿元以上)任过中层正职(或相当于)及以上职务,目前在我市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金融等现代高端服务业企业、重大项目企业和先进技术改造提升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担任(或相当于)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近5年获市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工业企业优秀企业家。或者获得以下奖项(称号)之一者:近5年获省(自治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前三名完成人;省(自治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第二名完成人;近5年获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的前二名完成人;自然科学家、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等。

E类人才包括在南宁市医疗卫生、教育、经济、城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园林、司法、外事、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以及农、林、牧、渔业等领域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南宁市医疗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且取得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近5年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科骨干人才人选;在管理期内的南宁市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人选等。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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