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开放人才绿卡申请 工作超过半年可购房
8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白云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办法指出,每年在广州市白云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人才绿卡。
(一)符合广州市明确的人才绿卡申领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二)经白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包括:
1.区创新领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区创业领军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区创新领军人才、区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杰出产业人才;
2.云聚英才卡持卡人才。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和B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的人才;或具有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研究生以上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符合白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区发展改革、科工商信、投资促进等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点产业人才,包括:
1.年度重点扶持的“四上”企业、总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
2.年度招商引资认定为新引进重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
3.辖区内市属技工院校入选世界技能大赛国家代表团的参赛选手。
符合申领条件第(四)款第1、2点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名单由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提供。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人才绿卡持有人,可享受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和R字签证、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办理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待遇。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据了解,2019年12月,广州南沙、花都、黄埔相继放开人才购房限制。
2019年12月13日,南沙区发布的通知显示,认定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和B卡等的高端人才,可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在南沙区本科以上人才购买首套商品房不受户籍、社保和个税缴存限制(在广州市内已购有首套商品房的除外);此外,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2019年12月18日,花都区发布的通知显示,全面放开绿卡申领,符合条件本科人才购房无需社保。
2019年12月20日,在黄埔区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各类人才,可不受户籍限制,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在黄埔区工作,持有广州市人才绿卡或经区认定的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名校(园)长、名教师、优秀医学专家、黄埔工匠,其父母、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均可在黄埔区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此外,港澳居民在黄埔区范围内、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工作的新加坡居民在中新广州知识城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北京规范管理短租住房:需经本楼其他业主书面同意才可经营
8月10日,针对北京市居住小区内开办短租、“民宿”存在的治安、扰民等问题,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联合起草了《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8月10日至8月18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通知》明确了短租的范围,即“利用本市国有土地上的居住小区内的住房,按日或者小时收费,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同时也提出了关于短租住房的三个管理要求。
一是明确短租住房的经营条件。即应当取得房屋业主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小区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没有管理规约或业主大会决定的,应当取得本栋楼内其他业主的书面同意。此外,房屋还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并依法办理房屋出租登记。
二是短租经营者的安全责任。规定短租住房经营者应在住宿者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者身份证件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内容包括: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居住时间、有效联系方式等。
三是明确互联网平台核验责任。规定发布短租住房的互联网平台应当核验短租住房经营者提供的业主身份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治安责任保证书等材料,实地查看房屋状况,登记并实名认证经营者身份,逐一登记订单签订人和实际入住人员身份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报送入住人员、房屋等信息。
7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2.7% 居住价格下降0.7%
8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0年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数据。
2020年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7%,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2.4%,农村上涨3.7%;食品价格上涨13.2%,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4.3%,服务价格持平。1—7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3.7%。
值得注意的是,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61.1%,影响CPI上涨约2.90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85.7%,影响CPI上涨约2.32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7.9%,影响CPI上涨约0.1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4.7%,影响CPI上涨约0.09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1.6%,影响CPI上涨约0.0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27.7%,影响CPI下降约0.60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下降14.5%,影响CPI下降约0.09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三涨四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上涨5.1%、1.6%和0.3%;交通和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4.4%和0.7%,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5%和0.1%。
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6%。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8%;食品价格上涨2.8%,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下降0.1%。
食品中,畜肉类价格上涨7.4%,影响CPI上涨约0.51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10.3%,影响CPI上涨约0.46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6.3%,影响CPI上涨约0.15个百分点;蛋类价格上涨3.1%,影响CPI上涨约0.02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0.4%,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4.4%,影响CPI下降约0.07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两涨三平两降。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上涨0.8%和0.3%;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价格均持平;衣着、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分别下降0.5%和0.2%。
对此,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董莉娟表示,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5%,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据测算,在7月份2.7%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2.9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0.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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