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3 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通知》从土地供应、住房租赁、住房价格、信贷政策等七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要求。
具体来看:
一、加强住房用地供应管理。提高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中住宅用地供应比例,合理控制住宅用地规模和时序,优先满足住宅用地需要,本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同比增长 10% 以上。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出让履约合同,定期开展已出让土地建设进展情况督查检查。
二、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方式。部分区域采取 " 限房价、竞地价 "" 限自持、竞地价 " 方式出让住宅用地。限自持项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土地上建设的租赁住房,在自持期限内用于住房租赁经营,不允许上市交易,产权归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
三、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采取多种方式筹集租赁住房房源,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市政府成立国有住房租赁公司,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
四、继续实施商品住房价格指导。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同类地段商品住房价格,非首次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不得高于首次申报的商品住房价格。
五、调整商品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 30%,购买二套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于 40%。不予发放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贷款。
六、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监管等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捂盘惜售、虚标价格、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等行为严肃查处。
七、加强舆论引导。各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应准确解读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营造良好的市场舆论氛围,共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贝壳研究院分析称,该通知强调加强土地供应,加强限贷调控,之前的政策侧重限售2年,本次政策是对826座谈会的回应,同时将调控机制逐渐补充起来。
根据贝壳研究院的数据,截止9月20日,长春住宅用地成交持续7个月保持20%以上增速,基本符合政策要求,预计后市仍将放量。长春1-8月新房成交面积累计同比则保持8个月降幅达15.1%,下半年新房市场价格快速增长,根据统计局发布的价格指数,8月同比增长7%,此时出台政策主要在于稳定预期,平抑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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