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趋严 西安租赁住房将实行网签备案

2020-11-20 15:36:18 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王金龙西安报道

西安市关于租赁住房需要网签备案的“靴子”近日落地。

11月11日,西安市住建局下发了关于《推动我市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西安市住建局方面向《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表示,对租赁住房进行网签备案,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监管部门对租赁住房合同实行网签备案管理与资金监督管理。

房地产从业者认为,网签备案之后的住房租赁市场或将发生变化。按照《通知》规定,在西安市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各类住房租赁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应当注明“住房租赁”。

除此之外,《通知》还规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范围如已注明“房地产经纪”,不得另行增加“住房租赁”经营范围,不得从事除经纪代理外的其他托管式住房租赁业务。

租赁企业需设资金监管账户

“其实,在西安租赁住房需网签备案的消息已经早有传闻,落地只是时间问题。”西安市房地产从业者张强告诉记者,在西安政策落地之前,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就发文要求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此后,多份文件相继出台,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关于加强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通知》(建房〔2020〕61号)等。

张强认为,西安市上述《通知》下发之后,首先感受到影响的是租赁企业。因为按照《通知》要求,在西安市区域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企业及代理经租企业开展业务前,除了向工商部门报备企业名称、地址、人员之外,还需要向企业工商登记住所地住建部门推送开业信息,并取得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权限,进行项目信息登记入库。

另外,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前,还需要在银行开设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在报送开业信息时提供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这无疑对于住房租赁企业设置了一道门槛。”有住房租赁企业人士表示,《通知》下发之后,如同给租赁企业戴上了“紧箍咒”。例如要求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企业以及个人对外出租住房的,都必须通过西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将房源信息进行发布,而企业对发布的房源真实性负责。

“以前租房子,基本上都是通过业主描述进行登记,比如房子的位置、装修、面积等都是业主怎么说就怎么登记,但是现在租赁企业要对发布的信息负责,且要不动产登记信息相符合,这些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实现。”张强告诉记者,现在租房行业很少有不夸大宣传的,就像酸菜牛肉面里,不一定有牛肉一样。

违规发布信息将受到处罚

“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这些都是《通知》明确规定的。”西安住建局一位受访官员向记者表示,以前的住房租赁行业鱼龙混杂,各种弊端层出不穷,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租赁住房网签备案之后,住房租赁行业将得到规范。

除了对于信息发布加强监管之外,《通知》还要求,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企业以及个人达成租赁交易后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在租赁平台进行合同网签备案操作,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另外,如果未按照《通知》开展住房租赁活动,将受到行政处罚。《通知》规定多种形式的约束以及处罚规定。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其代理经租业务,对违规为其发布房源信息、代理经租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暂停其在住建部门的相关业务并依职能查处;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能对其进行限制及查处。

《通知》还要求,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联网备案责任,并对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负责,不得允许未备案、未进行资金监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源信息。

另外,《通知》还引入了金融监管。《通知》指出,各金融机构要依托房屋网签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加强贷款审核管理,防范交易诈骗、骗取贷款等行为,加强可疑交易监测分析,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以前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较松,但是随着租赁市场不断发展,加强监管势在必行,网签备案不失为最有效的措施。”陕西省住建部门一位官员向记者透露,随着西安人口规模不断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也越发庞大,近日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指出,到2022年底,西安新增高品质租赁住房不低于12万套,因此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有利于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编辑:卢志坤 校对:颜京宁)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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