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富力地产发布关于“18富力10”公司债券完成回售本金及利息支付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4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8富力10”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统计,“18富力10”(债券代码:155106)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701.97万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70.197亿元。
公告显示,2020年12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18富力10”回售本金人民币70.197亿元及全额利息人民币4.91亿元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账户,并由其于2021年1月4日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18富力10”公司债券回售本金及利息支付工作。
根据《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29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70.197亿元。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