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富力地产发布公告,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将于2021年1月11日开始支付自2020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剩余债券本金。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亿元。债券为5年期,含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在2016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票面利率为3.95%;在2019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票面利率为7.2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6年1月11日至 2021年1月10日,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1月11日。若债券持有人于2019年1月11日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月11日至2019年 1月10日,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1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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