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子公司因债务违约遭中信银行银川分行起诉

2021-07-27 18:34:14 和讯房产 

  7月27日,新华联(000620,股吧)发布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中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银川新华联近日收到《民事起诉状》,中信银行(601998,股吧)银川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公司、公司子公司银川新华联及新华联置地起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显示,诉讼事由是,银川新华联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中信银行向银川新华联发放4亿元贷款,贷款到期日为 2028年2月4日;还款方式为按季等额本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银川新华联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就贷款合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及《最高额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分别以其名下的不动产所有权及部分应收账款提供抵押担保及质押担保。新华联置地与中信银行银川分行就贷款合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银川新华联 10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由于银川新华联发生未按约定及时归还本息等情形,中信银行银川分行依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全部未付贷款本金、利息,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诉讼请求中,依法判令被告银川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46,171,576.53元,利息5,598,288.24元(暂计),合计351,769,864.77元,并按合同约定利率标准支付自暂计日至上述本息全部偿清之日的利息。

  根据公告,截至本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45876.44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6.94%。

  新华联表示,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及子公司也将积极与原告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原告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诉讼事宜。

  

(责任编辑:常丹丹 HO01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