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7月28日,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于昨日,公司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签署了《第一补充协议书》。
公告指出,由于保留用地及收地范围涉及未征转用土地,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原协议约定的收回土地面积及置换保留用地位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8年8月23日,深天地A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签署了《收地补偿协议书》,经公司与规土委南山局协商一致,就T403-0027、T403-0028宗地及98补-005号红线范围用地的收回、移交、保留等事宜达成协议。
此次补充协议约定,经深天地A申请,规土委南山局同意对《收地补偿协议书》(深规土南收协字【2018】第001号)约定的收回土地面积及置换保留用地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后,收回土地的面积约为38,209平方米;置换保留用地的面积10,000平方米不变,部分用地位置南移。
为推进南山辖区建设项目的进度,深天地A同意自签订本补充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先行移交T403-0027、T403-0028宗地内约5,513平方米用地,用于安置深圳市大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征地返还用地及公共项目用地,并同时调整《深圳市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合同书》(深地合字(1993)0007号)的用地范围。
在完成上述约定内容后,深天地A仍应按补充协议约定移交剩余政府收回用地约32,696平方米。
深天地A表示,本次签署的《第一补充协议》主要就调整原协议约定的收回土地面积及置换保留用地位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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