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响“惊雷”!深圳大招降温学位房,拟推老师交流、大学区招生,探索普高中职学籍互转、租售同权…来看重点解读

2021-08-01 19:19:27 和讯名家 


  深圳社会建设领域的“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7月31日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此次立法针对民生领域的多个“痛点”、“堵点”问题提出应对之策。

  围绕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民生七有”的目标,《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包括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优化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综合考量户籍、居住时长、社保年限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建设婴幼儿照护托育体系,建立3岁以下分层照护托育模式;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等等。

  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

  教育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民生建设,将公共教育放在第一条,提出“教育优先”,要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关于义务教育,《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实现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的标准化配置和统一的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建立学校运行经费生均拨款标准调整的长效机制。优化义务教育积分入学政策,综合考量户籍、居住时长、社保年限等因素,确保公平合理。

  关于暑期托管,《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市、区教育部门探索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遵循自愿参与、公益普惠、安全管理的原则,开展文体、暑期作业辅导、劳动教育实践等活动。托管服务的具体工作办法由市教育部门另行制定。

  如何破解当前的“择校热”,给学位房降温?《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记者了解到,大学区在深圳不是新鲜事,自2015年起深圳各区陆续试点实行大学区制招生,各区采用的比较通用的做法是划出2-4所公办学校,共同面向同一片区招生,而且通常把强弱校搭配进行招生。此外,今年上半年龙岗区按照街道划分大学区,11个街道划分为10个大学区,让住在大学区里的学龄儿童,除了第一志愿要申请对口的学校外,还可以申请大学区里任一或者是多所学校。

  同样是多校划片,深圳的大学区招生政策与北京电脑随机派位不同,深圳采取的是入学积分制度,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探索普高与中职学籍互转

  近年来,深圳公办普高学位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突出,如何解决?《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建设,丰富普通高中类型,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印发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名单,深圳榜上有名。一直以来,深圳职业教育成果喜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在中国百强职业院校中排名第一。此次《草案征求意见稿》更是搭建了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开放衔接的教育“立交桥”——明确提出,在中职学校探索开办综合高中班的基础上,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和学籍互转机制。此举有利于培养既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又达到一定专业技能标准的综合性、实用型人才,给学生提供多元成才通道。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应当促进职业教育高端发展,扩大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开展校企联合培养试点。

  在高等教育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等学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建立学科专业增设和淘汰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探索租售同权制度

  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常住人口住房自有率仅约23%,超7成市民需要租房。为更好保障“租房族”的权益,《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房屋租赁参考价格制度,引导房东合理定价,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探索租售同权制度,逐步推动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定位,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商品住房建设和交易管理,完善二手住房价格引导机制。

  在用地规划方面,提高居住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比例,加强托幼、养老等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配置,保障各项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加大公共住房用地供应力度,提高公共住房用地在新增居住用地中的比例。

  《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出,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强化内涝治理。持续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和应急体系建设。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施“科技强安”战略,加强安全风险源头治理,健全覆盖城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等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和管控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证券时报网。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