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北京市住建委印发《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文件将于2021年8月20日施行。
据《通知》显示,进一步明确公租房优先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建立完善更加精准高效的审核分配制度。在公开摇号之外,进一步拓展“快速配租”、“实时配租”高效方式,对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的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低收入、重残、大病等特殊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以及轮候时间超过5年的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结合本区实际,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组织选房。
《通知》规定,公租房备案资格轮候期间2年有效,到期须主动申报参加复核。明确公租房资格备案家庭应在轮候期间定期主动申报家庭情况,家庭取得备案资格每满24个月并提前1个月应当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窗口申报家庭情况;家庭情况未发生变动的,也须进行申报。未按期申报的,公租房备案资格将予以终止并在各区政府官网设专栏进行公告。
此外,通知规定,进一步做好对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的住房政策支持,将对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轮候家庭,在公租房配租方面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可优先配租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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