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青岛将新增70万套城镇住房

2021-09-17 09:46:51 青岛财经日报 

“十四五”期间新增商品住房44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63%新增保障住房26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37%至“十四五”期末

全市租赁住房面积占全部住房比例提升至15%以上实现为50%的新增城镇人口

提供满足需求的租赁住房

青岛财经日报/首页新闻讯 昨日下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简称《规划》)。

据了解,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规划》重点围绕“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的发展目标展开。

保障房与商品房比例按4:6控制

《规划》基于城镇人口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因素,科学预测了“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需求,提出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的目标。结合不同人群的消费能力与需求,明确了新增住房中商品住房和保障住房的供给结构,新增商品住房44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63%;新增保障住房26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37%。并且坚持推动住房供给与各区(市)人口增长协调匹配,进一步明晰了对各区(市)新增住房规模、新建租赁住房规模以及新增住房方式的指引。

《规划》还明确了要坚持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构建“2×2”的住房供给体系。按照住房供给渠道和方式不同,分为商品住房和保障住房两类。商品住房完全市场化,由社会投资建筹,保障住房利用公共财政或公共政策支持建筹。同时,根据使用权获取方式不同,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类,商品住房分为租赁型商品住房和产权型商品住房,保障住房分为租赁型保障住房和产权型保障住房。商品住房主要向具有充分市场租购能力的居民供给,满足多样化居住需求。保障住房主要保障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三大重点群体的住房需求,保公平、促发展。根据各类群体住房需求,保障住房与商品住房新增供给套数占比原则上按4:6控制。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市场”,将成为“十四五”期间青岛市住房发展的重点之一。《规划》提出,至“十四五”期末,全市租赁住房面积占全部住房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实现为50%的新增城镇人口提供满足需求的租赁住房。同时,从完善多样化和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市场供应主体、提高规范化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等方面,明确了未来租赁住房发展的主要任务。

实现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

随着青岛人的住房观念发生变化,《规划》提到,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从“住有所居”迈向“住有宜居”,实现高品质居住和高水平服务。

在提高居住品质方面,提高住区规划与住房设计水平,提高住房建造质量;落实完整居住社区设施配套要求,推动住宅小区智慧化基础设施配置,全面、系统地提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优化社区服务和治理,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升级物业综合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长效机制;四是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在创新住房管理方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多措并举,切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设住房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系统,为CIM基础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支持,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此外,“职住平衡”也被写入此次《规划》中。其中提到,要创新住房供给机制,打造城市职住平衡发展的范式样本。

(责任编辑:李显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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