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通告称,决定开放第二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受理工作,并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
通告原文如下:
为贯彻本市相关会议精神,推进本市高质量人才高地建设,加大吸引人才支持力度,特别是支持“五个新城”建设招揽人才。经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开放第二批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受理工作,并试点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受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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