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流动性紧张引发阳光集团债券延期付息 阳光城控股股东等再触发股份被动减持

2022-01-18 10:50:03 中华网 

中华网财经1月18日讯:阳光城(00067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动减持。

阳光集团、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2021年12月7日-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1,40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公告中,阳光城称,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并根据质权人要求,开展债务展期、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

债券延期三个月付息

此外,据上交所披露消息,1月17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一笔4亿人民币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应付利息将延后3个月兑付。

公告显示,该笔债券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阳集01”,发行人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总额4亿元,债券余额4亿元,债券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7.50%。

据悉,该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1月15日,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1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因此,该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2年1月17日。

与此同时,公告提及,由于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近期出现流动性困难,经公司与持有人协商,各方同意本期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延后至不晚于2022年4月15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公告中,福建阳光集团表示,公司正积极筹集偿债资金,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争取尽早完成本期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的支付,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并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受托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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